长三角地区高校“宪法与民法联结与互动状态下的人格权保障学术研讨会”召开

发布者:左昌柱发布时间:2017-07-16浏览次数:1334

201771日,长三角地区高校“宪法与民法联结与互动状态下的人格权保障”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本次研讨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长三角地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协同创新中心承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长三角地区教育协作发展研究中心、复旦大学文科科研处支持,来自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各高校近四十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学术研讨会。

  

会议开幕式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志刚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教授代表复旦大学法学院向与会代表表示了热烈欢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王磊处长就长三角地区教育法治联动的发展战略做了总体介绍、对本次学术研讨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复旦大学文科科研处葛宏波副处长代表复旦大学文科科研处对复旦大学文科科研方面的情况向与会代表作了介绍、对本次学术研讨会表示了支持并预祝研讨会顺利召开;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童之伟教授、宁波大学法学院董茂云教授从学术的角度对宪法与民法的关系以及本次学术研讨会的深层意义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吴能武副处长、长三角地区教育协作发展研究中心魏延志博士出席会议,大会围绕民法人格权与宪法人格权之间的关系分为四个单元:宪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人格权的历史发展与现实逻辑;宪法人格权的相关理论;宪法与民法联结与互动状态下的人格权保障。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主持了第一单元的学术研讨,该单元的主体是:宪法与民法的关系。在该单元中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童之伟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士国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汪进元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范进学教授围绕宪法与民法的关系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发言的题目分别是: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宪法与民法的关系(童之伟教授)、权利保护的公私法互动:宪法公民基本权利与民法自然人人格权(刘士国教授)、论人格权保护的功能分殊与价值一体——兼论宪法与民法的关系(汪进元教授)、宪法上的人格尊严与民法上的人格尊严之界分(范进学教授)。本单元各位专家围绕人格权,指出宪法和民法具有不同的功能侧面,强调人格权的双重属性,需要宪法与民法共同为之撑起保护伞。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沈贵明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季立刚教授主持了第二单元的学术研讨,该单元的主题是:宪法人格权相关理论。在该单元中,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胡玉鸿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刘松山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侯健教授、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张海斌教授等围绕“宪法上的人格权”作了主题发言,发言题目分别是:宪法人格权释义(胡玉鸿教授)、人格权写进宪法的历史背景与文本解读(刘松山教授)、宪法上言论自由对人格权侵权制度的影响(侯健教授)、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宪法逻辑(张海斌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朱应平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彭诚信教授对前述各位发言人的主题发言作了评述。在自由讨论环节,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范进学教授、苏州大学王建法学院上官丕亮教授、杭州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刘练军教授等进一步发表了各自对宪法人格权的看法。

简短的午餐结束之后,会议继续进行。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刘松山教授主持了第三单元的讨论,该单元的讨论主题是:民法人格权的历史发展与现实逻辑。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的沈贵明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的季立刚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徐继强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彭诚信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叶名怡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庄加园副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的陈道英副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的刘练军副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的黄锫副教授等围绕民法上的人格权问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发言的题目分别是:人格权实现的立法路径——基于《民法总则》立法问题的展开(沈贵明教授)、民法对人格权的确认与保护规则的构造(季立刚教授)、人格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实逻辑(徐继强教授)、 “人格”澄明对“人格权”立法之争的调和(彭诚信教授)、《民法总则》中的人格权(叶名怡教授)、人格权的规范属性与民事立法(庄加园副教授)、信息清除权及其本土化思考(陈道英副教授)、姓名登记规范研究(刘练军教授)、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非人格化趋向及隐私信息保护(黄锫副教授)。

九位发言人相继作了主题发言之后,复旦大学法学院的刘士国教授又从宏观的角度对民法人格权理论中的问题作了针对性的分析。

第四个单元讨论的主题是:宪法与民法关联与互动状态下的人格权保障,该单元由东南大学法学院的汪进元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的马英娟教授主持。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上官丕亮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的朱应平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的卢鹏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屠振宇教授、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白江教授、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的郭曰君教授、安徽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建设研究院的李路根研究员、苏州大学法学院的程雪阳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孟凡壮讲师、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的吴展副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的涂云新讲师等围绕该单元主题相继作了主题发言,发言题目分别是:宪法人格权的性质及其对民法人格权的意义(上官丕亮教授)、宪法人格尊严与民法姓名权的联结与互动关系(朱应平教授)、“抒情?叙事?戏剧?——宪法人格权与民法人格权的法诗学思考”(卢鹏教授)、宪法人格权的民法价值(屠振宇教授)、论美国宪法中宪法与民法互动中的人格权保障(白江教授)、 civil rights civil law civil (郭曰君教授)、从人格尊严的定位与保障看民法一般人格权的制度完善(李路根研究员)、宪法人格权的私法效力(程雪阳副教授、孟凡壮博士)、人格权司法保障案件中援引宪法若干问题探讨(吴展副教授)、民法人格权的宪法价值(涂云新讲师)。在该单元自由讨论环节,黑龙江大学《求是学刊》李宏弢主编等结合本次学术研讨会主题、该单元核心内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同时就其所在的《求是学刊》的相关情况向与会学者作了介绍。

第四个单元的讨论结束之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的范进学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的季立刚教授对本次学术研讨会作了全面、系统的总结。

最后,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志刚教授代表会议承办方对来自各个高校的专家学者参加、支持本次学术研讨会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期待未来长三角地区高校的专家学者能够精诚合作,团结一致,共同推动中国特色人权理论研究。按照大会的安排,复旦大学法学院杜仪方副教授代表复旦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年轻教师对与会学者参加支持本次会议表示了感谢!

与会学者普遍认为,这次学术研讨会选题好、讨论热烈、安排紧凑、组织协调到位、讨论深刻,对相关问题既有分歧、也有共识,大家共同期待未来能够再次组织类同于此的高水平学术研讨会,进一步讨论人格权保障中的相关问题,共同推动我国的人格权立法工作!